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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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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10-0007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0-03-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10〕38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时间: 2010-03-30 00:00

省林业厅:

  你厅上报的《关于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陕林字〔2010〕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所处区域是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地,具有生态系统完整和生物多样性的典型特征,保护工作和科研价值十分重要。保护区地处秦岭中段南坡的汶水河源头,位于宁陕县行政区域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8′50″—108°27′20″,北纬33°29′55″—33°43′00″。保护区总面积12372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724公顷,缓冲区面积2256公顷,实验区面积6392公顷。

  省政府同意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请你厅与省环保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申报工作。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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